更新时间:2022.09.30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买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工程转让而未通知; 4、面积误差过大; 5、擅自改变规划; 6、迟延履行; 7、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8、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9、未依法登记取得房产权证书;
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买房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买房合同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买房合同。 (4)以欺诈手段签订的买房合同。 (5)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买房合同。
商品房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拒不支付
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
房屋买卖合同不会自动解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或者一方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下情况是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2、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3、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4、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6、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
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情况如下: 1、合同中已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满足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出现法定解除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成立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都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例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还是没有付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