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5、确认破产财产; 6、支付破产费用; 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
股份公司的合并程序是: 1、与合并各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 2、通过股东会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5、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的程序 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 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
公司成立清算的程序为: 1、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等、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解散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 三、注销登记; 四、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变更法人的程序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工商局网站上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网站下载相应信息,如实填写; 2、带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如果材料有疑问或者当地工商局要求其他证明,补充材料; 5、材料无
1、进行名称核准。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讨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3、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4、债务清偿; 5、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6、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