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当事人可以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可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获得赔偿;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正常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特点如下: 1、审理时限短; 2、专业化高; 3、是一种准司法; 4、是一种介于行
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判决劳动争议案件时,该案件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的四十五天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案件裁决可延期并会通过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不能超过十五天的延长时间。过期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有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申请。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请劳动仲裁的时限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延长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解决因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