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案件复杂不能按时结案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如果属于重大的集团犯罪、流窜作案以及作案面广、难以取证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还可以延长两个月。所以侦查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处理有三种办法: 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 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超期羁押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刑事拘留一般不会超期羁押,超期羁押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骂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1、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2、特殊羁押期限:《刑事诉
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应以时、日、月计算,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限届满以法定期限日的最后一天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刑事拘留延长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刑事拘留延长至30日的,由于4月只有30天,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
超期羁押时间规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为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为8个月零7天。
刑事案件最多羁押多久分为以下情况: (1)被刑事羁押最长为七个;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霸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