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
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债务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债务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可以变卖抵押物。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 (一)交通运输工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债务人可以买卖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债务人变卖抵押物不构成犯罪。 除非双方有约定,抵押人可以变卖转让自己的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
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具有优先权。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最后清算终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