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然而,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转让债务之后,原债务不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而由受让后的第三人承担原债务。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转让无效。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系、介绍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
承担债务不算民间借贷。因为抵押人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介绍人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介绍人如果在借贷关系中为借款人做担保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中的债权转让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不过对于以下债权是不能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法。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借款人后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债权转让就是不合法的: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