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嫌疑犯批捕以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批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立即逮捕;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批捕之后的程序是: 1、先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2、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法院; 3、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宣判。
办案流程拘留批捕的流程: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最后是审判。
反贪局批捕程序为: 1、线索受理 (1)反贪局受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等十二种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不属本局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 (2)受理的案件线索由内勤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并分类管理。 2、案件
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