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清算人自被确定之
合伙企业债务应该由合伙企业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由合伙人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程序是: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2.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以下条件: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者股东会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其他股东超过三十日未答复的,应当提交书面文件。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 42000,而每月是3500;再然后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要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
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因合伙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以普通合伙企业为例,《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成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
普通合伙企业要分摊债务,可以按照约定进行,首先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由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