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签名,署上日期。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 1、先去提起申请员工申请时,要在知道劳动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并且,申请行政复议要书面申请,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在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适用上述时效期限;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则适用十五日的时效期限。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