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
一方婚内出轨,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的出轨行为,那这一方就属于过错方,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另一方。 《民法典》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比如: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视以下情况而定: 1、再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2、再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
老婆无业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在婚姻中有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的分割是按照相应的份额来分割即可,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割方式。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婚前财产如果是房子的话,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房产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分割的话,也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约定来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和房产的分配取决于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该财产和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是一方的个人财物的,那么属于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按照普通的共有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另外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导致婚姻无效的有过错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