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公司亏损法人一般不承担债务。公司是独立法人,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或者股东个人资金与公司的资金难以区分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二、抽逃出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赔偿。公司经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即可,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承担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东只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以股东依法出资、依法经营公司为前提的,如果存在以下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来说股东不用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