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掺入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
我国刑法第305条和第310条分别规定了伪证罪和包庇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
犯罪构成有以下这些要素: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
毒品犯罪的行为包括: 一、消费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引诱、教唆、欺骗别人吸毒罪; 2、强迫他人吸毒罪; 3、容留他人吸毒罪; 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
毒品的犯罪地不仅可以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运输途经地以及毒品生产地,也包括毒资、毒赃和毒品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目的地等。
窝藏罪与包庇罪是两种罪行,但两者相似,其区别在于前者是明知他人是犯罪分子还为其提供住处和财务等行为;后者是明知他人是犯罪分子,为其做假证的行为。两者虽然两种罪行,但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一般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
包庇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要件是满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构成包庇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只要行为人有对明知是犯罪的人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行为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