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
离婚后分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 2、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给直接抚养未成
夫妻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用婚后共同还贷款除以房屋总价款(房价款加上总利息)乘以房屋现值除以二。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若该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自愿分割财产的意思表达;对财产分割的办法和分割的份额、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当事人的共同签名和注明日期。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等等。
为了保护个人合法财产权益,以婚姻登记日为界限,登记前的各自财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登记后增加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房产增值后分离婚房产: 1、购房时,只有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贡献产生的增值,应当均等分割;若房屋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参与离婚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不得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