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民事诉讼法再审后上诉的情况是对终审判决不服的,认为有错误的。上诉后对终审判决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再审。上诉与申请再审,并不矛盾。法律没有禁止上诉的就不能申请再审了。
民事再审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程序如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皖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岀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有: 1、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当庭调解、宣判等几个阶段。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庭审流程是:审判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实施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进行宣判。
民事再审有新证据的,是否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应当根据新证据的内容进行确定。当事人发现新证据后,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新证据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新证据的内容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审查后,新证据的内容
刑事再审程序指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在已经形成生效的判决、裁定后,对发现原判确存在错误的案件的重新审判。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有新证据证明事实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