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盖章) 3.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人签名);应当说明具体的委
(一)行政责任。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
对抽逃注册资本罪的处罚有下列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
专利权可以作为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特定类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仍有实缴及最低限额规定; 如征信类公司、证券类公司、基金类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外商投资类公司、建设工程类公司、劳务派遣企业、文化产业类公司等。
对于认缴出资的时间,《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需承担的责任为: 1、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向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
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
2014年后没有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大部分行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但是对于集团公司等特殊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公司才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