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营运减轻处罚:态度好,积极交代事实;积极缴纳违法所得及罚款,;作出不再犯的保证,真心悔改。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非法营运揽客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运营是指未按规定
客车非法营运的处罚如下: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
犯非法经营罪的,原则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行为人进行股票配资,如果属于证券业务且未经过证监会批准的,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宣告该公司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