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移交刑事案件后能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对此并无强制规定。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必须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
刑事案件侦办中对孕妇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犯罪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
严重暴力犯罪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刑事犯罪才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
不一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只有掌握证据,嫌疑人出现反抗,不配合时,才可以进行强制措施,进行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一般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逮捕等,这样才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并不是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当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时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可以,对刑事自诉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已构成犯罪,必须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无故拒不到庭,决定逮捕后经公安机关追捕未能归案的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被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以看出,刑事立案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要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嫌疑人情况等综合考虑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不一定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