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
可撤销婚姻的办理如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2、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立案调查; 3、开庭审理; 4、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
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可以使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有如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享有该权利。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
涉外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当事人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撤销婚姻登记的理由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结婚年龄,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的情形: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
中国内地居民与中国台湾居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前往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证件与户口本,此外还应当提交一份证明自己当前无配偶并且不是近亲结婚的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