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登记如下: 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3、审查; 4、报批; 5、公告。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
(一)婚姻登记撤销的条件 (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超过一年 (二)婚姻登记撤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撤销民政机关婚姻登记行为之后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是有区别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在未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而在撤销之后则是自始无效的。
补办婚姻登记的其婚姻关系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补办就是具有溯及力的。
婚姻登记不可以撤销,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 1、如果是被胁迫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或者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如果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那自己在知道之后的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
对于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不许结婚。包括重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暂缓结婚。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三、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四、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