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述: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赠与使用权
房屋可以无偿赠与,但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当事人无权赠与。房屋无偿赠与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和住所; 2、赠与的理由; 3、赠与房屋的基本状况; 4、房屋转移手续的办理事宜; 5、当事人落款、日期等。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
房屋可以赠与,而土地不可以赠与,房屋无偿赠与书应写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赠与合同应当按照以下事项来写:1、赠与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受赠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3、赠与物的具体情况,包括其数量或者位置;4、赠与人是否有附随义务,存在义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义务的内容
签订财产赠与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明确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 2、说明事由:甲乙双方就赠送某标的物(包括标的物全程、型号、数量、位置等)事宜达成协议 3、生效日期 4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订立赠与合同的内容有: 1、明确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 2、说明事由; 3、生效日期: 4、合同文本; 5、落款: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赠与合同应当写明: 1、明确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 2、说明事由; 3、生效日期: 4、合同文本; 5、落款: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