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一般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就是房屋产权转移,即房屋产权从原始产权人名下登记到现产权人名下,其性质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目前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实行登记制度,其登记性质就是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是颁发给产权所有人的一个登记证明类文件。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证书; 4、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等;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包括房产买卖、房产互换、赠与房产、继承房产、房产分割与合并、以房产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等情形。
房屋继承时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实地调查; 4、符合登记条件,办理过户登记,办法权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
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
不动产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过户登记是产权转移登记的俗称,本质是政府职能部门对转移行为的确认;房屋所有权转移是审查纠纷时的依据,一般说来,签订了合同并且履行,对方获得了使用权,就可认为发生了所有权转移(许多时候常以过户登记为准)。
不动产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变更登记是指对经初始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2、结果不同,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