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意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必须具有下列情形: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以及其他的情形。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省级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次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因为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但对第一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请求再次鉴定。但是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
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不服伤残鉴定结论的上诉方式如下: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