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 2、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
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可以受让担保债权,只要保证人和债权人协议转让债权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且转让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还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债权人与保证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属于他自己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
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属于他自己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