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工伤意外保险的赔偿根据伤残的等级进行确定。当职工因为工作而发生意外,并且是属于工伤的时候,可以申请进行工伤事故的鉴定,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一定的赔偿。通常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能够得到的理赔的标准是不同的,不同的地区的工伤的意外保险的赔偿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购买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
商业保险的赔偿与受伤工人无关。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种类繁多。不同的产品和保险公司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如何支付赔偿金,应按合同处理。保险法实施前订立的保险合同,当其时法律无效、保险法有效的,适用
工伤保险确定赔付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当事人所属公司或职工近亲属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在经过伤情稳定后若当事人劳动能力受影响,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获得不同的补偿。
工人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赔付给工人;如果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并缴纳了滞纳金,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向工人进行赔付。
工资会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
《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职工
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有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