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申请赔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存基数一般是按工作所在地的全市平均工资为基数,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28%来计算,个人承担其中的8%,单位承担其中的20%;工伤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计算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对于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300%或者60%计算。
计算工伤伤残津贴的公式: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费缴纳工的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费缴纳工的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40%归配偶,其他30%,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20倍支付,因公致残按照残疾等级支付补助金。
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办法: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机构需要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伤残等级概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留有劳动关系且伤残等级在一至六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在劳动者所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按照原工作时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