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法律规定患以下疾病不能结婚的: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一般情况下,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根据《母婴保健法》
男女患有疾病不允许结婚: 一、严重的精神病; 二、性病; 三、重症智力低下; 四、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 五、瘫痪; 六、麻风病。
患有以下疾病不宜结婚: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但是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患有有些疾病情侣不应该结婚: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 5、瘫痪; 6、麻风病。
法律上没有特别规定哪些疾病一定不能结婚,就实践经验来看,以下疾病一般不宜结婚。 1、指定传染病,一般来说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
严重疾病只要不是法律意义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内,也能结婚的。但是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
具有精神疾的病患者也是能够结婚的,但是有前提条件,即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患如下疾病不能结婚的: 1、严重的精神疾病。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 2、属于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且如果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 3、不能结婚的其他疾病种类。
我国民法典没有把患有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民法典只是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以下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严重精神疾病。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疾病已经开始治愈,因此民法典颁布后,禁止结婚的条款已经删除。相反,如果患有重大疾病,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疾病不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但是要求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目前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是重婚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没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