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中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刑事案件,是有可能改判的,一般是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等因素,中院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重审在原审法院是要重新组成合议庭的,等同于一审,对重审结果不服也是可以上诉的。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
中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刑事案件,是有可能改判的,一般是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等因素,中院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重审在原审法院是要重新组成合议庭的,等同于一审,对重审结果不服也是可以上诉的
能发回重审,不见得就改判。时间也是在三个月之内。希望您能采纳。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况: 一、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 二是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发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能改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会不会改判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2、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根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刑事案件最轻的刑罚为管制。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最轻的刑罚就是管制。 而管制就是对罪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