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判决前发现漏罪的,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如果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补充侦查时发现行为人的新罪的,应这样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缓刑后发现漏罪,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对两个罪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处理方法是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具体的处理办法是: 1、关于财产的处理。新判决作出后,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财产代理人应当将财产返还给被宣告失踪、重新出现的人; 2、关于婚姻关系。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员的配偶已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决宣告后行为人又犯新罪的,法院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然后对行为人觉得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期间发现以前有漏罪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合并决定需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至于在发现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