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情形之一。服刑犯人监外执行需要的条件为犯罪主体应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
可以。 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4.其他传染病,如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
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患有严重传染病,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二、患病反复发作的,属于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
被拘役人员有严重疾病的,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
服刑犯人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的关系和条件: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的条件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死缓限制减刑不可以保外就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不得是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
一般不能,保外就医的医疗场所需要经过批准的,是不能随便更换的。需要离开保外就医所在地,应当事先向监督执行的机关汇报并获得批准。对于保外就医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
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续保的,在刑满释放出来后可以继续缴,可以和前次缴过的合并计算年限。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