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法律没有限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时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出现不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人还款保证责任可以免除,一般保证人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安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如果签订担保合同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欺骗担保人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签订了担保合同,则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 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债权人可以书面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据此可知,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务人不是合同相对人,不可以免除保证人责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可以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法律没有限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时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出现不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过了保证期间担保人不要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也不需要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