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1.申请登记;2.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土地证书。
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是: 1.抵押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抵押合同等有关材料。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3.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
车辆注销抵押登记的程序如下: 1、登抵押双方向注销机关提交《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2、注销机关决定是否受理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3、牌证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抵押人; 4、将相关注销材料进行装订、
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主债务合同; 2、抵押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6、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不违规,该操作本身并不违规,但是政府土地出现以下情况时是属于违规:1.未履行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供地并登记用于抵押融资;2.将土地出让价款未交全的土地分割登记,用于抵押融资;3.将水库、公园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提出转让申请;承办人进行详细审查了解;现场勘察,对照核实;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