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具体诈骗罪而言,司法实践中,应当侧重搜集证明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要法院认定为诈骗罪,人证物证都要有,证据不充分不能随随便便定人罪。
强奸未遂需要的证据有: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强奸未遂的,应当按照强奸罪的未遂犯的标准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证据不足的强奸案子应这样处理: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但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按照《刑法》强奸罪的判罚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强奸未遂需要以下证据定罪: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
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强奸未遂证据不足的情况如果是在立案侦查的阶段,则会撤销案件,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则检察院可以退还要求补充侦查,如果是在起诉阶段证据不足的,则会宣告无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