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和仅限于投资金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以下两种责任: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有下列情形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公司有问题股东应当承担出资与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做出决定的责任。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利用用公司的地位来损害债权人应得的利益,如公司欠债时股东用非资金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转移业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
公司股东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投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注意以下情形:股东出资瑕疵
股东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未按期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