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权质押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质押人和出质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质押的股权份额和价款;支付方式、期限和地点;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办法等重要的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 1、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2、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审查材料,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不禁止重复质押。我国相关法律对股权能不能重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是不能重复质押的。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
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股权质押评估的方法有: 1、根据工商登记时的出资额来确定,又称原值确认法; 2、根据目标公司净资产数额来确定,又称资产净值确认法; 3、根据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来确定; 4、根据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收益率来确定; 5、根据审计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
股权质押是指质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出质人有权处分; 2、必须具有财产性; 3、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质押是为自己或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股权。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股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