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住所证明、验资证明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者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于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负有连带责任。
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总公司承担。法人依法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人选举的相关规定有:公司法人选举一般通过股东大会以决议的形式,选举出法人的法人代表。并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先明确人选,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并办理工商登记。
在我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法人资格。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而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代理公司参与民事活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若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限制如下: 1、内部转让限制条件:股东可以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在股东之间增加其他股权转让条件,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
公司独立人格指的是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是公司责任制度的前提。 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