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有要求,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包括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连带责任以及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因过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对发起人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84条、91条、93条以及198条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赔偿责任。第二、返还所募资金并附加利息。
设立中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发起人承担; 2、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1.赔偿责任,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返还所募资金并附加利息,包括募集股份需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等。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是,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职务活动要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一般先由公司担责。
公司发起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1、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有发起人的。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要有公司的发起人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所谓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发起人是筹备公司设立的人,但并非所有的筹备人都是
有发起人。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要有公司的发起人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所谓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发起人是筹备公司设立的人,但并非所有的筹备人都是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