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是,1、主体是属于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专门负责动植物检疫的检疫员;2、检疫工作人员发生了违背法定职责的行为,对应当检疫的并未进行检疫,或检疫证明延迟作出以及检疫证明内容具有不正确性;3、因前述行为造成了国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由于不检疫或延误检疫和错误发证,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无法进口或出口,合同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他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其实施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中毒,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的相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运输、携带、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其中,珍贵动物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收受他人财物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