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的区别是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且发起人有着特别的地位和作用;公司如期成立后,发起人因签署章程、缴纳出资而成为了股东。
股东决议一般对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有效。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公司有股东。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但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经过公司一半股
在公司成立后,不论是在出资人未出资,还是在其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均未否认出资人的股东资格。因此,虚假出资的股东依然占有公司股权。 但是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补交责任,公司其他发起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股东没有分公司的股份。分公司没有股东,所以分公司的股东不是总公司的股东。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
要负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确认隐名股东之诉的规定有: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3、其他规定。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符合以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该控制在五十个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人数符合法律规定、有公司名称、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扥条件。且前述的人数限制一般为五十人以下。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