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劳动合同法调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一致,因为调岗属于更改劳动合同,所以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决该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因为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工伤认定,但基于特殊情形已经申请延期的,在延期内申请的应当受理; 2、用人单位未在3
工伤要调查受伤者。劳动者个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工伤认定时会调查申报的时间、伤害的部位、伤者的身份、首诊病历、受伤的时间、受伤情况目击证人以及当事人对事情经过的陈述。搜集是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报工伤需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已经按照工伤待遇执行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社保局投诉。投诉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不产生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投诉无效,你只能走司法程序,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行的话,只能向法院提
1、认定为工伤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