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病历资料可分为两大类: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客观性病历资料是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代情况、患者及近亲属签字的医学文书资料;主观性病历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需要提供病历的,另外,还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包括出院小结、X片或CT片、病理报告单、化验单等各种检查原件),以便医疗专家查阅参考,根据需要复印留存。
发生医疗事故后,相关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具体程序是:提出申请→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医务处保管→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医疗事故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封存病历的,处理如下: 1、封存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
怀疑医疗事故封存医疗病历的,分四种情况来处理。如下:1、正常封存程序。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医师按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3、病历封存的时限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改了病历的,那么受害者有两种解决方法。分别是:1、申请文检。受害者可以向司法部门,或者有关的部门申请文检。文检费暂由申请人支付。如果医院确实涂改、伪造病案,由实施涂改、伪造行为一方承担文检费用;2、提起诉讼。可让当受害者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第六十三条中规定的“书证”,如果其具有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即可认定为有效。所谓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对患者的疾病发生、发展情况和医务
医疗事故病历丢了维权方式。病历丢了,只是一份直接证据丢了,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的,不影响维权。具体如下:1、医疗事故病历丢了,可通过想医疗机构补办病历进行维权;2、若有其他证据可证实医疗事故,即使病例丢了,也不影响维权;3、医疗机构不
医疗事故不给病历的处理办法。病历是证明就医、患病等情况的直接证据,患者权有权获得属于自己的病历。具体如下:1、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的,当事人可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病历;2、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的,患
医疗事故中的证据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患者及亲属的关系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还有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