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医疗事故的患者病历应当包含两部分内容,客观情况和医务人员的主观分析。客观情况即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主观方面即医务人员根据其症状撰写的对病情的观察、分析、诊疗记录等。
医疗事故中病历应该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材料。
电子病历能否作为医疗事故证据患者怎样做才能保证电子病历不被修改现在,电子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却成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难点。目前法院在庭审时,要求提供的医疗事故证据须为书面的,因此若要将电子病历作为法
电子病历能否作为医疗事故证据?患者怎样做才能保证电子病历不被修改?现在,电子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却成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难点。 目前法院在庭审时,要求提供的医疗事故证据须为书面的,因此若要将电子病历
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病历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 1、患者的病历,患者病历还包括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如果因为抢救急危患者,没有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人员要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2、处方和药品,一般各医院都
医疗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以及医务工作的管理秩序。医疗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条中的两个“严重”:一、医务人员必须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一般意义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判断该行为是否是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不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有: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