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不一样。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 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
第一步:工伤认定。 (1)自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人后,1年之内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赔偿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劳动者应当享受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分以下情形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只需要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五级、六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3、终止或
单位不需要赔偿,但是应该支付部分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工伤赔偿后不可以追偿。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届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没有过错的,单位一般不要赔偿;但是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或者依法要求单位补偿,在单位补偿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
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除停产休假工资期间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相应的差额由单位承担。如果存在单位没有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则涉及的所有赔偿款
职工发生了工伤,如果企业已经按时帮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一般情况下除了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之外,都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即社保局赔。但如果企业并没有帮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由企业赔偿。企业及时帮职工
工伤认定后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