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 ①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的,应返还原物的代位物。 ②所受利益依其性质不能返还的,应返还其价值。 ③受益人的善恶意对返还利益范围的影响。 ④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
不当得利的行为: 1.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返还和损害赔偿; 2、不当得利债务的对象是返还所受利益的支付。在支付方式上,由于利益形式的不同,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也就是说,当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利益存在的部分;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 2、恶意返还受益人,也就是说,当受益人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该是受益
给付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具体而言包括: 1、受领人不当得利的存在。受领人不当得利的存在不仅是给付不当得利请求权成立的前提条件,而且还是不当得利请求权成立的条件。 2、给付关系的存在。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财产利益应增加而没有增加。 3、
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 1.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的,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 2.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如下: 1、得利人取得相关利益; 2、他人遭受损失; 3、得利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4、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要求得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发生了财产损失; 3、得到利益与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如下: 1、一方面取得财产利益。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2、他方遭受损失。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他人财产总额; 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建立不当得利。也就是说,一方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二是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效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规范目的,
对于不当得利, 1、如果是善意的得利人,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2、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应当是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得到的不正当利益,除非不当得利人是为了履行道德义务,或者是该利益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以及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清偿。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