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孩子在学校摔倒,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未成年人致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户口簿;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高中学生档案;会考考籍证明。
学校强制学生剪头发是没有法律保证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
所有的学校都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其未成年人的学生中并未规定学校具有法定的监护资格,因此学校依法是不能够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民事主体。
学校对成年学生不具有监护权。 成年学生一般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学校对学生只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说,我国民事法律明确了学校不能成为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的产生资格,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
在学校的学生发生斗殴事件,如果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学生打架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应当依法处理,并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如果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收东西是不合法的,没收学生东西的,应该及时告知学生说明原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归还给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可以为管理学生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学生应当遵守。
学校没收学生化妆品违法。没收学生东西的,应该及时告知学生说明原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归还给学生,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行使的权利如下: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
学校不属于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生的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自然是其第一监护人。学校和学生之间,只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学校只在该校未成年学生侵权,或者被侵权案件中承担过错责任,并根据过错的轻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学校是否有存在过错的
学校禁止学生叫外卖属于不是犯法行为而是民事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学校给予经济赔偿。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4)精神损
学校能强制学生上实训课,只要这个教学活动是正常的,不违背法律不违背道德,并且学生在这个实习的过程中确实能够增加自己的知识。学校是拥有对学生的管制权力的,有权要求,学生配合自己的日常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