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我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二十天的处罚的,若符合条件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所暂缓执行不用在拘留期内撤回,只有在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或者是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下,才不会被拘留。若是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暂缓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不会拘留;如果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下列条件可以暂缓行政拘留: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并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了保证金的。
暂住证尚未取消,现已更名为居住证。暂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常住居民发放的证件,是持证人在暂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疫情期间,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被处罚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等。
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