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签的合同,应当起诉总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签的合同,应当起诉总公司,通过总公司的法人财产,来履行合同或清偿合同债务。总公司具有
总公司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来签订。对于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有效。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是不可以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据相关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能做原告,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
总公司不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没有经过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总公司应当作为原告,分公司作为被告。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进行合同代签。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
跟分公司签合同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