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的合同不具有效力。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与总公司签的合同具有效力,但要求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但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可以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
不能。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分公司签的合同和总公司签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完全是一样的,就是说合同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受到保护。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会是因为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关键是和分公司合作的项目,本来就应该和分公司签合同,分
总公司签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决定了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故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一般不可以。分公司因为不存在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因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没有对象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自认和总公司的相信,合同则有效。但该合同如果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则会
是可以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
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2种处理方式: 1、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2、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子公司是单独的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调动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涉及工作年限的计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是可以起诉的,虽然分公司有独立的诉讼资格,但是并没有排除总公司起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法人代表时不需要变更股权,因为法人代表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