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证据保全的前提是诉讼或者是仲裁中的某些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很可能灭失或者以后就难以取得。如果符合这一前提,诉讼或者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保全的申请,法院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如果同意保全就需要立即实施保全。同时,证
交警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等。
对孕妇能采取强制措施。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虽然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取保候审之后,孕妇可以不用关在看守所。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这种情况属于不履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
目前,刑事侦查的措施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到某一地点进行讯问;讯问证人和被害人,涉及证人和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保密;侦查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证件;搜查,在搜查妇女身体的时候,应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
一是接触谈话。接触谈话的对象主要是与提供案件线索有关的人员,如举报人、控告人、知情人。因受文化程度、法律知识、时间空间、心理压力、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他们所提供的案件线索材料往往不够清晰、具体、详尽,或与检察机关的要求有一定的差异。因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