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用分公司合同章签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合同一方名义上是公司,但实际为个人,除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外,其他合同的实际个人不能起诉。因为合同是有相对性,只有相对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合同责任。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签合同可以用分公司合同章。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企业不能够随意签长期合同。要签长期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情形,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等情形。
分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后,若发生纠纷,对方是可以向总公司起诉的。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
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签订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如果公司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获得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其签字是有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分公司是能签经济合同的,但签合同的分公司必须要存在有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法人的签字,这份合同才能起到法律的效益;如果这份合同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么总公司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
是可以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告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分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