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有效,但合同主体不是公司,而是所有发起设立的股东,各设立人之间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分公司公章可以签合同。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
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履行合同,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因此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的相对方是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以及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应当由其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下列两种情况下股东能够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1.获得公司的代理委托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股东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二,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 第三,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第四,合同内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是有效的。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因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该合同对分公司才会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虽然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营业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司法实践一般不会因为分公司签订合同而无效。根据规定,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
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往往以公司全称出现在合同双方对象栏内。如法人委派他人代为签署合同,则须获得公司正式授权,并获得授权委托书。